第28篇講道
約翰福音三章17節
「因為神差祂的兒子到世上來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。」[1]
[1.] 許多比較粗心的人,利用神的慈愛來增加他們罪惡的嚴重性和他們輕忽的程度,他們這樣說:「沒有地獄,沒有將來的懲罰,神會赦免我們所有的罪。」為了堵住他們的口,一位智者說:「不要說:『祂的憐憫是大的,祂會因我眾多的罪而平息怒氣。』因為憐憫和忿怒都從祂而來,祂的憤怒必臨到罪人身上。」(傳道經五章6節)又說:「祂的憐憫有多大,祂的懲罰也有多大。」(傳道經十六章12節)有人說:「那麼,如果我們將按我們的罪惡得到應得的報應,祂的慈愛在哪裡呢?」我們確實會「按我們的罪惡得到報應」,請聽先知和保羅的宣告;一位說:「祢必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。」(詩篇六十二篇12節,七十士譯本)另一位說:「祂必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。」(羅馬書二章6節)
然而,我們可以看到,即使如此,神的慈愛仍然是大的;祂將我們的存在[2]分為兩個時期[3],即今生和來生,並使前者成為試煉的安排,後者成為加冕的地方,即使在這方面,祂也顯明了極大的慈愛。
「如何以及以何種方式?」因為當我們犯了許多嚴重罪惡,並且從青年到老年都沒有停止用千萬惡行玷污我們的靈魂時,祂並沒有要求我們為這些罪惡中的任何一件負責,而是藉著重生的洗禮[4]赦免了我們,並白白地賜給我們稱義和成聖。「那麼,」有人說,「如果一個人從幼年起就被認為配得奧秘,此後又犯了千萬罪惡呢?」這樣的人應得更嚴厲的懲罰。因為如果我們在受洗[5]之後犯罪,我們不會為相同的罪惡付出相同的代價。保羅宣告說:「凡干犯摩西律法的,憑兩三個見證人,尚且不得憐恤而死;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,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,又褻慢施恩的聖靈,你們想,他要受的刑罰該是多麼重呢!」(希伯來書十章28、29節)這樣的人就配得更嚴厲的懲罰[6]。然而,即使對這樣的人,神也打開了悔改的門,並賜予他許多洗去過犯的方法,只要他願意。那麼,想想這些慈愛的證據是什麼:藉著恩典赦免罪惡,並且不懲罰那些在恩典之後犯罪並應受懲罰的人,而是給他一段時間和指定的空間來為自己辯護[7]。基於所有這些原因,基督對尼哥德慕說:「神差祂的兒子到世上來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。」
因為基督有兩次降臨,一次已經發生,一次將要發生;這兩次的目的不同;第一次降臨不是為了審查我們的行為,而是為了赦免;第二次的目的將不是為了赦免,而是為了審問。因此,關於第一次降臨,祂說:「我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救世人。」(約翰福音三章17節)但關於第二次降臨,祂說:「當人子在祂父的榮耀裡降臨的時候[8],祂要將綿羊安置在祂右邊,山羊安置在祂左邊。」(馬太福音二十五章31、46節)他們將進入,這些進入永生;那些進入永刑。然而,祂第一次降臨是為了審判,按照公義的法則。為什麼?因為在祂降臨之前,有自然律、先知、還有成文的律法、教義、千萬應許、神蹟顯現、懲戒、報復,以及許多其他可以使人歸正的事物,因此祂本應為所有這些事要求交帳;但是,因為祂是慈愛的,祂暫時赦免而不是審問。因為如果祂這樣做了,所有人都會立刻被毀滅。因為「所有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(羅馬書三章23節)你看到祂慈愛那無可言喻的豐盛了嗎?
第18節:「信祂兒子的人[9],不被定罪[10]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。」
然而,如果祂「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」,那麼如果「審判」的時刻尚未到來,不信的人又如何「罪已經定了」呢?祂的意思可能是,不信而不悔改本身就是一種懲罰(因為沒有光,本身就包含著非常嚴厲的懲罰),或者祂預先宣告將來會發生的事。因為就像殺人犯,雖然尚未被法官判決,但仍然因事情的性質而被定罪,不信的人也是如此。因為亞當在吃樹上果子的那天也死了;因為命令是這樣說的:「你吃的日子,你必定死。」(創世記二章17節,七十士譯本)然而他卻活著。那麼他如何「死了」呢?是因著命令;因著事情本身的性質;因為一個使自己應受懲罰的人,就處於懲罰之下,即使暫時沒有實際受罰,但已經被判決了。
免得有人聽到「我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」就以為可以犯罪而不受懲罰,從而變得更加輕忽,基督藉著說「罪已經定了」來阻止這種輕忽;又因為「審判」是將來的,尚未臨近,祂便將報應的恐懼拉近,並將懲罰描述為已經來臨。這本身就是極大慈愛的標誌,祂不僅賜下祂的兒子,甚至延遲審判的時間,好讓那些犯了罪和不信的人有能力洗去他們的過犯。
「信祂兒子的人,不被定罪。」是「信」的人,而不是過於好奇的人;是「信」的人,而不是好管閒事的人。但是,如果他的生活不潔,行為邪惡呢?保羅特別宣告這樣的人根本不是真正的信徒:「他們說是認識神,行事卻和祂相背。」(提多書一章16節)但這裡基督說,這樣的人在這一點上不被「定罪」;因為他的行為,他確實會受到更嚴厲的懲罰,但一旦相信,他就不會因不信而受懲罰。
[2.] 你看,祂如何以可怕的事物開始祂的講論,又以同樣的事物結束?因為起初祂說:「人若不從水和聖靈生,就不能進神的國。」這裡又說:「不信祂兒子的人,罪已經定了。」祂說:「不要以為延遲對有罪的人有任何好處,除非他悔改,因為不信的人,其處境不會比那些已經被定罪和受懲罰的人更好。」
第19節:「光來到世間,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,不愛光,倒愛黑暗,這就定了他們的罪。」
祂所說的是這樣的意思:「他們受懲罰,是因為他們不願離開黑暗,奔向光明。」因此,祂接著剝奪了他們將來的一切藉口:「如果我來,」祂說,「是為了懲罰並追究他們的行為,他們或許能夠說:『這就是我們遠離祢的原因。』但現在我來是為了使他們脫離黑暗,並將他們帶到光明;那麼,誰會憐憫一個不願從黑暗走向光明的人呢?當他們對我們無可指責,反而得到了千萬恩惠時,他們卻遠離我們。」祂在另一個地方也提出了這個指控,祂說:「他們無故地恨我。」(約翰福音十五章25節)又說:「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,他們就沒有罪了。」(約翰福音十五章22節)因為在沒有光的情況下坐在黑暗中的人,或許可以得到赦免;但一個在光來臨之後仍然留在黑暗中的人,卻為自己製造了一個乖僻和好爭辯性情的確鑿證據。接著,因為祂的斷言對大多數人來說似乎難以置信(因為沒有人會「愛黑暗勝於愛光」),祂補充了他們產生這種感覺的原因。那是什麼呢?
第19、20節:「因為,」祂說,「他們的行為是惡的。凡作惡的,都恨光,不來就光,恐怕他的行為被顯露出來。」
然而,祂來不是為了審判或審問,而是為了赦免和寬恕過犯,並藉著信心賜予救恩。那麼他們為何逃避呢?[11] 如果祂來並坐在祂的審判座上,祂所說的可能顯得合理;因為一個自知有惡行的人,習慣於逃避他的審判官。但相反地,那些犯了罪的人甚至會奔向一個赦免者。因此,如果祂來是為了赦免,那麼那些自知有許多過犯的人自然會最快地奔向祂;事實上,許多人就是這樣,因為甚至稅吏和罪人也與耶穌一同坐席。那麼祂所說的是什麼意思呢?祂說這話是指那些選擇永遠留在邪惡中的人。祂確實來了,是為了赦免人們過去的罪,並確保他們免於將來的罪;但由於有些人如此鬆懈[12],如此無力於美德的勞苦,以至於他們渴望在邪惡中度過餘生,從不停止,祂在這裡說話是針對[13]這些人。「因為,」祂說,「基督教的信仰除了正確的教義之外,還要求健全的生活,他們害怕歸向我們,因為他們不喜歡展現公義的生活。生活在異教中的人,沒有人會責備他,因為他有他那樣的神,有他那樣污穢和可笑的儀式,他所展現的行為符合他的教義;但那些屬於真神的人,如果他們過著輕忽的生活,所有人都會要求他們負責,並指責他們。甚至敵人也如此大大地欽佩真理。」那麼,請注意祂如何精確地闡述祂所說的。祂的表達不是「作惡的人不來就光」,而是「他總是作惡,他總是渴望在罪惡的泥淖中打滾,他不會服從我的律法,而是選擇留在外面,無所畏懼地行淫,並做所有其他被禁止的事情。因為如果他來就我,他就會像小偷在光中一樣顯露出來,因此他會避免我的統治。」例如,即使現在,人們也可以聽到許多異教徒說:「他們不能歸信我們的信仰,因為他們不能戒除醉酒、淫亂和類似的混亂行為。」
「好吧,」有人說,「但是難道沒有作惡的基督徒,也沒有生活謹慎的異教徒嗎?」[14] 我知道有作惡的基督徒;但我還不確定是否有生活公義的異教徒。因為不要跟我談那些天性善良和有秩序的人(這不是美德),而是告訴我一個能夠忍受極端強烈的情慾(卻)能自制的人[15]。你做不到。因為如果天國的應許、地獄的威脅,以及如此多的其他預備[16],都難以使人保持美德,那麼那些不相信這些事物的人,就更難追求美德了。或者,如果有人假裝這樣做,他們是為了炫耀;而為了炫耀而這樣做的人,當他可以逃避觀察時,就不會克制自己放縱邪惡的慾望。然而,為了不讓任何人覺得我們好爭辯,讓我們承認異教徒中也有生活正直的人;因為這也不與我的論點相悖,因為我說的是普遍發生的事,而不是罕見的事。
再看祂如何以另一種方式剝奪他們所有的藉口,當祂說「光來到世間」時。「他們自己尋找它嗎?」祂說,「他們勞苦,他們努力去尋找它嗎?光自己來到他們面前,即使如此,他們也不願奔向它。」如果有一些基督徒生活邪惡,我會說祂不是指那些從一開始就是基督徒,並從祖先那裡繼承了真正信仰的人(儘管這些人大多因其邪惡的生活而偏離了[17]正確的教義),但我仍然認為祂現在不是在談論這些人,而是談論那些本應歸向[18]正確信仰的異教徒和猶太人。因為祂表明,沒有一個生活在錯誤中的人會選擇歸向真理,除非他事先為自己規劃[19]了公義的生活,也沒有人會留在不信中,除非他事先選擇永遠作惡。
不要告訴我一個人是自制的,不搶劫;這些事情本身不是美德。因為如果一個人擁有這些東西,卻是虛榮的奴隸,並因害怕朋友的陪伴而留在錯誤中,那又有什麼益處呢?這不是正直的生活。一個名聲的奴隸[20]與一個淫亂者一樣是罪人;不,他所做的惡事比淫亂者更多更嚴重。但請告訴我,有誰是擺脫所有情慾和所有不義,卻仍然留在異教徒中的。你做不到;因為即使他們中間那些自誇偉大,並如他們所說[21],已經克服了貪婪或暴食的人,也大多是名聲的奴隸[22],而這正是所有邪惡的根源。因此,猶太人也繼續作猶太人;為此基督責備他們說:「你們互相受榮耀,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,怎能信我呢?」(約翰福音五章44節)
「那麼,祂為什麼沒有和拿但業談論這些事,祂向拿但業見證了真理,也沒有將祂的講論延長呢?」因為拿但業的熱心不如尼哥德慕。因為尼哥德慕將這事作為他的工作[23],別人用來休息的時間,他卻用來聆聽;而拿但業是應他人的邀請而來。然而,耶穌也沒有完全忽略他,因為祂對他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,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。」(約翰福音一章51節)但祂沒有這樣對尼哥德慕說,而是與他談論了救贖計劃和永生,對待每個人都不同,並適合他們意願的狀況。對於拿但業來說,因為他熟悉先知的著作,而且也不那麼膽怯,所以聽到這裡就足夠了;但因為尼哥德慕仍然被恐懼所困擾,基督並沒有清楚地向他揭示全部,而是動搖他的心,以便用恐懼驅除恐懼,宣告不信的人正在被審判[24],而不信是源於邪惡的良心。因為他非常看重人的榮耀,勝過他對懲罰的看重;(「許多官長信了祂,只因猶太人的緣故,就不承認」——約翰福音十二章42節)基督在這點上觸及他,說:「不信我的人,不信的原因不可能是別的,只因為他過著不潔的生活。」再往下祂說:「我是光」(約翰福音八章12節),但這裡說:「光來到世間」;因為起初祂說得有些隱晦,但後來更清楚。然而,即使如此,這個人仍然被許多人的意見所阻礙,因此無法像他應該那樣大膽地說話。
那麼,讓我們逃避虛榮,因為這是一種比任何情慾都更具暴虐性的情慾。貪婪和愛財由此而生,仇恨、戰爭和紛爭也由此而生;因為一個渴望擁有比他所擁有的更多的人,永遠無法停止,他渴望的原因無他,只因他愛虛榮。請告訴我,為什麼這麼多人讓自己被眾多的太監、成群的奴隸和許多炫耀所包圍?不是因為他們需要,而是為了讓那些遇到他們的人見證這種不合時宜的炫耀。如果我們切斷這個,我們就會連同頭部一起殺死邪惡的其他肢體,並且沒有什麼能阻止我們在地上生活,彷彿那裡是天堂。這種惡習不僅將其俘虜推入邪惡,而且甚至與他們的德行並存[25],當它無法完全將我們從這些德行中驅逐出去時,它仍然在我們實踐這些德行時造成很大的損害,迫使我們承受勞苦,卻剝奪了我們的果實。因為一個著眼於此而禁食、禱告、施憐憫的人,已經得到了他的獎賞。還有什麼比這種損失更可憐的呢?它使人徒勞無益地悲嘆[26],成為嘲笑的對象,並失去來自上天的榮耀?因為一個同時追求兩者的人無法同時得到兩者。當我們不渴望兩者,而只渴望一個,即來自天上的榮耀時,確實有可能同時得到兩者;但一個渴望兩者的人無法同時得到兩者。因此,如果我們希望獲得榮耀,讓我們逃避人的榮耀,只渴望來自神的榮耀;這樣我們就能同時獲得這兩者;願我們所有人都享受這一切,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慈愛,藉著祂並與祂同在,願榮耀歸於父和聖靈,直到永永遠遠。阿們。
[1] [εἰς τὸν κόσμον, G. T.]
[2] τὰ ἡμέτερα
[3] αἰωνας
[4] 或作「洗禮」。
[5] μυσταγωγίαν
[6] 莫雷爾:「那麼,在恩典之後犯罪的人將受到更嚴厲的懲罰。」
[7] προθεσμίαν ἀπολογίας
[8] τῇ δοξῇ αὐτοῦ. G. T.
[9] εἰς αὐτὸν, G. T.
[10] 或作「被定罪」,E.V.
[11] 莫雷爾:「因此他們逃避,自取其禍。」
[12] 字面意思「鬆弛」。
[13] ἐ πισκώπτων
[14] ἐ ν φιλοσοφίᾳ
[15] φιλοσοφοῦντα
[16] 另作「教義」。
[17] παρεσαλεύθησαν
[18] 另作「轉變了」。
[19] ὑ πογράψας. 另作 ἐ πιγράψας
[20] 或作「榮耀」。
[21] 或作「你說」。
[22] 或作「榮耀」。
[23] 即他的一個主要目標。
[24] κρίνεσθαι
[25] παρυφέστηκε
[26] κόπτεσθαι